信阳师范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工作的通知
根据《信阳师范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修订)》(信学位﹝2021﹞1号),结合学校实际,现将2024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1.毕业时间为毕业一年内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为准。
二、申请资格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2.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较好地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具体要求如下:
(1)修完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考试成绩在70分及以上的课程占全部课程的30%以上(以《毕业生登记表》为准);
(2)参加学校指定的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统一考试,成绩合格且在四年有效期内(以省学位办或学校公布学位外语合格名单的时间为准);
(3)完成学士学位论文,并通过学士学位论文答辩,成绩合格。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1)因学术不端行为受到学校记过及以上处分;
(2)在校学习期间受到学校或任职单位记过及以上处分;
(3)在校学习期间考试有作弊行为;
(4)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认为不应授予学士学位其他情形。
三、相关要求
1.所有申请学士学位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信阳师范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网上申报系统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予受理,网站将关闭,若因本人疏忽导致不能顺利申请学士学位的,责任自负。
2.请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提前准备好选题报告,报名成功后主动联系指导教师进行开题、指导、形成终稿。
3.学位论文须结合本专业特点以及个人研究兴趣,题目自拟,字数6000字左右,论文格式及要求详见附件。英语类专业(如英语、商务英语等)的论文须全英文撰写。
4.在论文开题和写作阶段,申请人须按照指导教师的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完善,直至得到指导教师确认为止。
5.答辩前学校将对学士学位论文(设计)进行查重检测,若重复率超过30%,则该生不允许参加答辩,视为论文成绩不合格(论文查重率通过是申请学位的基本要求,不代表论文质量合格),不授予学位。为方便学生查重,学校为每位申请人提供2次免费论文查重机会,操作手册见附件。
6.按照教育部要求,所有授予学士学位的论文须上传至国家本科毕业论文抽检信息平台,接受审查,抽检不合格者将被通报,并撤销已经授予的学位。请拟申请学士学位的人员认真、慎重对待学位论文写作并自觉积极主动的联系论文指导教师,虚心接受指导,按照指导教师的意见、建议完善和修改论文,直至完成论文终稿,确保论文质量符合要求。论文答辩不合格者,不予授予学士学位。
7.学士学位论文指导答辩费用为640元/生,由学校财务处统一收取,请申请人在申报系统内按要求操作缴费。
8.特别提示:符合学士学位申请资格的同学须按此通知要求申报,如果错过此次机会,后续学校将不再受理相关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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